烟台福山区:成型燃料最高补1000元 清洁取暖改造补3000元
近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福山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到: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的原则,考虑我区部分村居燃气管网难以全部覆盖、后期使用费用偏高等实际情况,实施以城区周边人口密集区为主,逐步向远郊区扩展的改造步骤,打造集中连片改造区域。村居密集易于热网敷设的地区,优先进行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其他区域充分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生物质水暖炉等多种清洁取暖设备。优先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及环境敏感点周边的散煤用户纳入清洁取暖改造计划中,优先进行改造替代。
生物质工程
1.集中式生物质工程补贴政策。集中式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最高4000元的标准补贴至中标单位,补贴资金由市级(含中央)和区级按照1:1.2的比例分担。其中中央资金为1000元,市级资金为818元,区级资金为2182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按招投标等文件为准。对三年试点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集中式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执行。
2.生物质水暖炉补贴政策。生物质水暖炉改造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补贴,其中市级资金为1000元,区级资金为2000元。区级财政具体资金支付和分配方式按招投标等文件为准。对三年实施周期前已建成使用的生物质工程不按照本方案相关补贴政策执行。
3.生物质燃料补贴政策。对生物质水暖炉用户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成型燃料每吨补贴500元,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0元(燃料用量2吨),其中市级资金为200元,县级资金为800元,补贴时间为3年。
来源: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